记录/岚
明轩,六个月。男婴。
7月24日,他妈妈把电吹风打开,搁在他身边,就离开了。几分钟后,起火引燃了床铺,他被火吞噬。
他妈妈说宝宝喜欢听电吹风噪音,所以开来哄孩子,她辩解开的是冷风。她离开多久,无法再知。
但六个月的明轩,人生已经在这瞬间走到了断崖。
全身50%烧伤,面容烧毁了一半。
一天之后,7月26日,苏州志愿者小沈报告:家人放弃治疗了!放弃了!
不顾医生的警告,要求将icu呼吸机上的孩子抱出来出院。
下午4点,孩子被带走。
icu上了呼吸机,再被带走,带进外面炽热的40度的酷暑........
我心里一沉。
小希望们炸了群。
电话报警,联系家长,恳求、各种努力,希望能挽救孩子。
我一边安排报警、联系法援律师、发微博呼吁,一边打通了明轩父母的电话。
我已经很久不打这种特剜心的电话。太容易动感情,一次纠结,心一次破碎失血,元气已快流干。
5点,小沈劝说无果。
而对于一个从呼吸机上下来的孩子,生存希望是以秒来计量的。
我深吸一口气,乍起防御的翎毛,拨通了孩子父母的电话。
滔滔不绝,上来先自我介绍,然后尽最大程度的善意,告诉他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孩子,就算没有钱,可以向社会求助,我们小希望就愿意救助他——
我一口气说了两分钟,让我停下来的是对方的死寂。
“喂?喂?你在吗?”
我简直以为是断线了。
喂了五六声,对方才淡淡地说:在。啊?
继续劝说。又是死寂。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真有点着急了:“医院!”
对方又哦了一声。
过了几秒,说:你等着哈!
我一头雾水地在电话这头等着,天荒地老了,我已经认定对方是在耍我了,一个女声才接起了电话。
女声静静地说:“哦,啊,那个,谢谢你们好心了,不过已经不需要了,孩子,已经停止呼吸了。”
什么?虽然有所预料,但还是头皮全炸了起来:“什么时候?!”
女声应该是妈妈,声音尖细:“医院出来,半路上。”
我像个留声机似地重复:“医院出来?半路上?”
……
我怒火终于燃爆了。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孩子?看护不力、事故发生了没有去砸锅卖铁救治孩子,竟然干出杀掉他的事!
马上联系法援律师。
“首先,电吹风把孩子烧伤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而后面的行为,明知孩子离开icu和呼吸机会死亡仍然故意为之,特别是公益组织已经介入支援的前提下,希望其死亡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涉嫌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于是,我们苏州志愿者小沈,一个羞怯而温柔的姑娘,立即就地报警。
警方让小沈去做笔录。
一线民警反问小沈的举报有什么法律依据。
——当然有法律依据,《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若干问题的司法意见》,以及刑法中《虐待罪》《遗弃罪》中都有关于恶意不给治疗的条款。
小沈同时将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全盘呈上。
按照法律,警方可以在5天内决定立案与否。即使警方不立案,我们也可以告至检察院,检察院的未检科有责任义务介入这样的案件,代替不能说话不能维权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
孩子死了。死了。死了。
在救助中,已经不是第一次直面死亡。
仍然会疼。
是生理性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以至于我不得不起身,从床头柜里摸出了布洛芬(止疼药),一次吞下两颗。
回到椅子边,开始疯狂地发布微博。
我很少要求自己互粉的朋友来帮我转发任何消息。但是,孩子死了。孩子死了。孩子这么凄惨痛苦无辜地死去了,我就变成狂怒的母熊。我要撕碎他们,我要公义,我要孩子的生命得偿公正。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一整夜,我守在手机上刷微博,
所有我看到了在线的朋友,并且在联系新闻媒体。去你阿妈的,我才不管你说什么炒作,说什么扒家庭的伤口,那个无辜的孩子死了!死于他监护人的愚蠢、自私和不负责任,难道就这样白死吗?
那些说:他们死了孩子已经很伤心的人,你过来,我不打你,你替那个痛苦万分地死去的孩子想过吗?
他是一个独立的生命!
如果这样的伤害都没有法律惩罚,那中国所有孩子都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
发微博发微博发微博,我把几年的交情和人品全部用上了,但凡帮我转发的朋友,我都拿了个小本本记住下来,我会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他们反复转发至少10次。
充血的眼睛冒着火刷微博到深夜,第二天一早又爬起来继续刷,脑子就一个念头,要调动所有的资源,给这个孩子的死讨回公道,不然,这样的伤害、遗弃、杀害还有没有一个尽头了?
在一个没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体制的社会里(现在已经大大好转),太多人的生命观冷血功利而精明。他们根本不善待自己的孩子,不断发生意外事故和灾难,而一旦孩子成了他们心中的残次品,就启动毁灭机制——可是那是人,那是一个人,一个会呼吸会挣扎会恐惧会欢笑和你我一样的血肉之躯的人啊!我们要救孩子,结果还得在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面前低三下四,陪着小心劝说家长配合救助孩子。可是制造这种灾难的不正是他们么?
带着这种燃烧的愤怒,从深夜刷屏到次日。
一件吊诡的事忽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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