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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玩具枪子弹爆炸灼伤小朋友手

1月12日

10岁的明明(化名)在放学后

在学校门口一商店买了玩具枪和子弹。

在玩耍过程中

“子弹”在上衣兜里“噼噼啪啪”爆炸了

明明的手被灼伤

衣服裤子也被炸坏……

所幸经过治疗

明明的手基本无大碍

恢复得较好

学生在学校门口选购玩具

  事件

  “子弹”爆炸孩子手被灼伤

  1月12日下午5时许,就读于雨城区某学校小学的四年级的明明在下午放学后,到学校门口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和一些呈圆圈状的子弹。“玩具枪4元钱一把,子弹2元钱一盒。”明明说,他之前就买过类似的玩具手枪和子弹,也很喜欢这类型的玩具。玩了一会儿快要回家,明明便把手枪和子弹分别放在了上衣的两个兜里。

  在回家路上,明明想再次把手枪拿出来玩一下,但手刚伸进衣服兜里准备拿子弹的时候,“子弹”就“噼噼啪啪”爆炸了,“我当时就觉得手好痛,赶紧把手抽出来,把枪也扔到了地上。”明明回忆道,当时衣服和裤子都被炸坏了。

  “明明手炸伤后,给我们打过电话,当时我们没太听清怎么回事。”王先生说,他也是在明明回家后才看到他手被灼伤了,起了水泡,手肿得比较厉害,王先生一家医院。“幸好没什么大碍,没伤到骨头,只是中指肿的厉害一些。擦了药,现在已经消肿了,恢复得比较好。”

  王先生第二天找到商家告知了事情的经过,“商家的态度很好,深表歉意,也表示自己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并积极赔偿了相关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现状

  小孩偏爱校门口的玩具

  近日,记者前往商家门店,没有看到塑料玩具手枪和“子弹”的身影。商家告诉记者,出现了这种情况,她也很自责,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她已经把此类商品收起来没有再卖。

  记者走访了多家学校门口小卖部,发现商家售卖的玩具五花八门。当记者询问这些玩具是否为三无玩具或有没有危险性的时候,不少商家都表示自己卖的玩具不具有危险性。

  “我家小孩就很喜欢在学校门口买一些小玩具回家,以前几乎每周都要买一些新鲜的玩具回去,现在被我呵斥后,好了很多,几乎没买过了。”市民杨女士表示,孩子刚开始买的时候,她没引起重视,但看到过很多新闻报道说三无玩具有毒,并且一些危险玩具导致孩子受伤后,她就不允许自家孩子再买了。

  玩具枪子弹为何会爆炸?我市某高中化学老师高老师说,这种子弹的主要原料通常是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强氧化剂氯酸钾与强还原剂红磷混合后,受到撞击或强热会发生爆炸,并燃烧产生高热。高老师说,明明在伸手掏玩具枪子弹时,可能由于温度较高,并致其摩擦撞击,从而引发了爆炸燃烧。

  提醒:

  玩具应买正品

  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儿童玩具市场鱼龙混杂,监管难度较大,对此现状,工商部门通常是进行抽检、市场巡查以及查处举报。“由于流动商贩的机动性强,监管起来难度更大。”该负责人提醒,对于流动商贩的商品,消费者要慎重购买。该负责人还提醒,玩具枪类产品属于危险性较高的产品,应尽量前往正规玩具店购买正规产品。

  “儿童玩具引发受伤安全事故的投诉在我市比较少见。”在了解到明明的情况后,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该事件起因是玩具枪的子弹在小孩裤包取出过程中突发爆炸将手炸伤,这说明该产品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维权。如果玩具是“三无产品”,那么厂家和商家都应承担责任,如果玩具是正规产品,那么厂家也应承担责任。进行相应投诉时,消费者应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孩子受伤的原因,同时证明物品是在相关商家处购买。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放心舒心消费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对于校园周边消费安全,这更需要商家的诚信、消费者的监督和部门的齐抓共管。

延伸阅读

如有孩子拿此类危险玩具

伤害到别的小孩

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4周岁以下的孩子,不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4至16周岁的孩子,只对特定的几种犯罪(包括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孩子对任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除了学生个人及监护人有责任外,学校视情况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10周岁以下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推定学校有过错,学校如有异议,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10周岁以上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如认为学校有过错,学生须自己进行举证。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学生监护人及学校最好看管好孩子。

在网络上,许多网友和家长也希望相关部门立即禁止销售,加强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并举一反三严查校园周边类似的危险“仿真玩具”。

近年来,针对于类似“牙签弩”等危险“仿真玩具”的报道并不鲜见,玩具伤人的案件也比较多,尤其常见于校园。

尽管我国目前针对管制刀具、枪支等管理有较严格的措施和法律法规,但针对于‘牙签弩’等具有杀伤力的‘玩具武器’却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标准,相关现有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等显得滞后。

保障安全需要社会、学校、政府等多方联动,学校应定期开展针对类似的‘牙签弩’等玩具的清查和安全教育,而家长也应配合学校主动拒绝给孩子的‘危险消费’买单。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

学生监护人及学校最好看管好孩子

当然加强对危险“仿真玩具”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很重要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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