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孩,用塑料瓶从废弃工厂内偷装了酒精。到了晚上,这名小孩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火时,就往火中泼洒酒精,没想到突然蹿起来的火苗,把其中一名小孩的面部、四肢等多处烧伤。这名被烧伤的小孩,该找谁来赔偿损失呢?近日,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
法庭上,原告一方称,年12月3号晚上7点左右,当时年仅14岁的林某英和其他几个小朋友,在没有大人看管的情况下,聚集到同安西柯埭头村一处社区健身器材场玩耍。
不一会,11岁的张某拿出了从一家废弃厂房内偷装来的酒精,并泼洒在木头上,点起火来。看到有人玩火,周围不少小朋友都凑过来,并学着用装着酒精的塑料瓶,向火中上泼洒,让火势更旺。当10岁的林某玲再次向火中泼洒时,可能泼出了过多酒精,火焰一下子蹿高了。
原告要求张某、林某玲和他们的监护人以及废弃厂房的责任人吕某,共同赔偿各类损失16万多元。
法庭上,吕某没有出庭。而张某和林某玲的法定监护人则表示,小孩子玩火导致林某英烧伤,确实大家都有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出在吕某身上,因为他没有把废弃的厂房看管好,这才导致小孩拿到了易燃易爆的酒精,最终引发了这场悲剧。
目前,同安法院还在对这起诉讼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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