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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小姐杂志

《这个少年,我爱他》

作者:然澈

上市时间:四月

类型:现代言情

关键词:治愈系言情深情甜宠温馨姐弟恋

她是二十三岁没心没肺惨遭逼婚的中文系小硕士。

他是年方十八清秀俊美的富家私生子。

一场车祸,他母亲为救她而死,两个本不相干的人自此相识。然而,医院长廊冰冷凄凉,她哭得泪流满面,他却始终双眼如冰,一滴眼泪都没掉。

一封遗嘱,她成了他的法定监护人。他竭力反抗,她百般纠缠;他冷漠倔强,她微笑接招。终是执不过她,他认输,与她住进同一屋檐。

然而,同住一屋檐,她既当姐来又当妈,对他百般呵护与疼惜;叛逆心理在作祟,他少年心性桀骜不驯,偏偏事事都不如她意。

她恋爱,他破坏。她失恋,他愉快。

一场恩怨,两种心思,他曾多次坦言她不必对他负责,她却坚持要为他的余生买单……

《这个少年,我爱他》试读文段:

回到家,迟轩坐在沙发上,该是刚洗完澡,身上穿的是居家的T恤和裤子,正拿着干净毛巾在擦头发。

见我回来,他瞥了我一眼,与此同时,手上的动作也是随之一顿。

他的背微微往后倚,眉眼很是安静地看着我,明明眼神中有探究,嘴上却并没有说话。

我瞬间想起了那条只有两个字的短信,赶紧先声夺人:“晚会怎么样?大获成功吧?我们要开班会,中途就得撤,所以没看到结尾就——”

他看了我一眼,从沙发上起了身,一边往浴室走,一边淡淡地说:“不会因为你不在,就影响效果的。”

我刚换完鞋,听见这话不由得抬起脸,对着他的背影吐了一下舌头。

他放下毛巾走过来,漂亮的眼睛在我脸上扫了一下,然后就冷嗤一声:“开班会还有雪糕吃?真是好待遇。”

一听这话,我条件反射般地抬手往自己脸上摸。

迟轩冷笑:“心虚了?”

我讷讷:“我心虚什么。”话虽如此,手指却下意识地在自己脸上寻觅着该死的雪糕残迹。

“蠢。”少年嘴唇一动,清清冷冷地吐出了这么一个字,然后微微俯身,修长的手臂准确无误地执住了我胡乱摸索的那只手。另一只手的指尖却在我的面颊之上轻轻划过,带出一线柔软的凉意。

我困窘地道着谢。

下一秒,才发现,因为我依旧站在门口的关系,他那身体微微前倾、伸手执住我手腕的动作,很像是把我给拘在了他与房门之间的空隙里。

是暧昧而又危险的姿势。

我的面部温度迅速飙升。

“嘁!”他敏锐地察觉到了我的神色变化,俊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欠揍的冷笑。

冷笑完,胳膊终于撤了回去。

压迫减除,我在心底暗暗呼出了一口气。

进门就闹了这么一出,以至于洗澡的时候我用洗面奶洗了两次脸,生怕再留下什么残迹。等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迟轩已经不在客厅了,想来是回房间去了。

却没想到,我滚回自己房间打开电脑,盘着腿正缩在椅子上看动漫看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旁边忽然传过来一句:“不觉得很幼稚吗?这种东西。”

我霍然回头,然后就看到自己床上坐着一个手长腿长的少年,我大惊失色,重心一个不稳就从椅子上跌了下去。

迟轩丁点想要出手相助的意思都没有,一边冷眼旁观,一边评头论足:“白痴。”

我忍辱负重地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不忘仰起脸对他怒目而视:“你不回自己房间睡觉,赖在我这儿干吗?”

他坦荡荡地答:“我电脑坏了。”

“所以?”我眯了眯眼,很是警惕地盯着他。

他没说话,眼皮却是耷拉了下去。

我正狐疑,难道我猜测有误的当口,他一个矫健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气呵成地完成了拔电源、抢电脑和转身就走的系列动作,留下我目瞪口呆地愣在当地。

几秒钟后,我霍然回神,拔腿就往外追。

恰好赶在他摔上房门之前,一只手堵住将要闭合的门,一边朝他怒吼出声:“迟轩!强盗啊你!老娘我要看动漫,看动漫,今晚大结局!你把电脑还给我!”

虽然顾及着我塞在门缝里的那只手,可他到底还是没半分想要物归原主的意思,不仅如此,还很是不要脸地争辩着:“那么弱智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我怒火熊熊:“那是我的电脑,我爱看什么是我的事!”

他堵住房门,手指却开始噼啪地在键盘上摁了起来:“你的就是我的。客厅里有电视,要看就去看那个。”

我怒:“你怎么不去看电视——”

他终于把脸从门缝里露了出来,却是一脸的不耐烦与挑衅:“你想系统崩溃?”

“嗯?”

他微微一笑:“咱们俩谁都别想玩。”

我恍然大悟,继而咬牙切齿:“你、你狠。”

他志得意满地飘飘然转身,也不怕门外的我随时可能冲进去。

眼看着自家电脑落入魔掌,我却无计可施,恨得牙齿几乎要活生生给咬碎。

那一晚,我把冰箱里储存的苹果全给吃了,一边咬一边恶狠狠地骂着迟轩。他倒是打游戏打得甚high,全然不管缩在沙发一角的我多么无聊。

更可恨的是,无聊还不是最让人恼火的,最令我想要抓狂的是,我等了整整一周的动漫结局终于上演了,可是我的电脑好好的,我人好好的,却只能坐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霸占着我的电脑,刷BOSS刷得眼冒红光。

到了后来,吃着吃着就累了,骂着骂着没劲了,我迷迷糊糊地爬起身,晃悠到迟轩的房门口时,正看到他一脸严肃地盯着屏幕,该是厮杀正酣。

我嘟囔了一句“恶魔”,转身往自己房间挪去。

瘫在床上那一秒,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迟轩这浑蛋,为什么没趁我洗澡的时候把我电脑抱走?

再一想,哦,对,他不知道我开机密码。

这浑蛋。

腹诽着腹诽着,我就睡着了。却没想到,就连睡梦里,都能有人来捣乱。

《世界有你便是甜》

作者:陈若鱼

上市时间:五月

类型:青春言情

关键词:甜蜜小故事暖心合集

当一个走南闯北的霸道姑娘,遇见一个大学生纯情暖男,从网恋走进现实,从北京到上海,再到厦门,远山远海只为守在他身边。

书写最接地气的情侣日常,有争执有感动也有猜忌,累了在你怀里靠一靠就满血复活。从最初不被看好,父母反对,到最后赢来所有的掌声和祝福,一切都因为爱。

想陪你看尽世间风景,想陪你走完人生旅途。

遇见你,我才知道原来寻常生活可以这么有趣。

前程和你,我选你。

《世界有你便是甜》试读文段:

至今,我仍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王忘忘时的情形。

深夜十一点半,下着倾盆大雨,在虹桥机场外,他从出租车上下来,头戴鸭舌帽,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我紧张得心怦怦跳,却假装淡定。

那里站着好几个人,但他竟然一眼就认出了我,迈着大长腿朝我走来,开口第一句:“你也没你说的那么矮嘛。”

我笑得矜持,心想我可是穿了十厘米的高跟鞋,等了那么久脚都快断了。

他接过我手里的伞,我抓住机会偏头悄悄打量他,视线顺着他的肩膀向上移动,他的脸在路灯下半明半灭,看不太真切。

我在心里想,这就是跟我网恋了一个月的男生吗?有一种挺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跟我见面的是一个人,网上的是另一个人。

大概所有网恋的人奔现时,都会有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吧,我们也是。从机场走到酒店,一路上都很拘谨,说话小心翼翼,努力表现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希望给对方一个好印象。

王忘忘确实像他说的那样高,见到他之后我就决定隐瞒身高,以至于后来我们在一起好几年之后,我的身高对他来说,依然是谜一样的存在。

其实,奔现之前我曾跟他提过关于身高的问题。

他有些得意地说自己光脚。

“你呢?”他问我。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于是,他在那头一点点猜测:“cm?cm?cm?”

不管他怎么旁敲侧击,我都三缄其口。

为了这次见面,我还特地买了高跟鞋,结果因为在机场外等他的时候站得太久,脚后跟起了水泡,第二天王忘忘一大早出去给我买了OK绷,还有一双帆布鞋,但我死活不肯穿。

“怕什么,反正你又不可能一辈子在我面前都穿高跟鞋。”他说。

我一听就笑了:“才第一次见面,你就想着一辈子?”

“不可以吗?”他反问。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真单纯,才第一次见面,鬼知道我们合不合适啊,不合适我当然就早早跑路咯。

最终,我在他的强烈劝说之下选择了帆布鞋,他蹲下来帮我贴OK绷的时候,我还挺感动的。

原来过去一个月,我幻想过无数次的男生,比想象中温柔一些,也帅一些。

见面第三天,我们就已经逛遍了整个西塘,打算去景区以外的地方走走,结果走到一个篮球场。当时有三个男孩在打球,我们在场边看了一会儿,他跟我吐槽,他们打球的动作太难看了。

说完,他兀自起身昂首挺胸地进了场,跟那三个人说了些什么,他们就把球给他了。

他回头对我说:“看好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开始进攻,上篮,动作流畅,篮球从篮框滑落后,他转头得意地朝我看过来。然后他又回到三分线外,抬手一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我假装镇定地笑了笑,心里却在想,这个人好幼稚哦,以为自己是流川枫啊,如果没投进去,就成樱木花道了。但是不可否认,他的动作确实比别人好看。

我们从球场回客栈时,我问他跟那三个人说了什么,人家才把球给他。

他揽着我的肩:“我说,我女朋友想看我投篮。”

那时候我在他面前还是个安静的女文青,所以只是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已经开心得天花乱坠了。

第一次觉得,“女朋友”这三个字温暖又动听。

第五天早上,我们从西塘到上海的车上他一直紧紧攥着我的手,空气里弥漫着一丝伤感,我们都没怎么说话。

这次奔现,其实很草率,因为我们才网恋一个月,而且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厦门,我已经工作两年,而他还是个大二学生,所以,这场异地恋的命运最初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包括我自己。

在西塘那四天,我们住在一家小客栈里,三月的西塘细雨蒙蒙,烟柳垂垂。人家说西塘只用一天的时间就能逛完,而我们待了整整四天还觉得没逛够。每一天晚上,王忘忘都说,又少了一天。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有时候真的会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某一个时刻。

大概所有有过异地恋经历的人都会懂得,相见前有多欢喜,分离时就有多心酸。

我的飞机时间较早,他帮我拎着行李送我进安检。我走得很慢,排队的时候还不停让人插在我前面,装成自己很大方的样子,其实是希望能再跟他多待一小会儿。

我通过安检之后回头看,王忘忘还站在那儿看我,我朝他挥了好几次手,他仍然站着不动,我只好打电话给他。

“你怎么还不走?”我有些鼻酸,还假装洒脱。

“我想再多看你一眼。”我想笑又觉得有点感动。

“你快去安检吧,来日方长。”我说。

“我想看着你走。”

他仍然坚持让我先走,还说这种看人背影的事应该留给他,我当时没多想,可是后来一次次相见分离,他永远都是看着我走的人,而且不管我什么时候回头,他都还站在那儿。

我刚离开安检,他很快发消息来,是一张我站在一面青砖墙下的照片,他在空白处画了一个小小的红色的“心”形。

我心想,果然还是学生,真幼稚啊,但却忍不住笑了,像最炎热的夏天,一丝凉风打心底轻柔掠过。

飞机抵达北京的时候,我坐在地铁上,看着人来人往和腻歪的情侣,回想起这次跟他的相见,总觉得像一场梦。

那时,我还不知道我跟他的这场梦会做到几时。

《如若有你,一生何求》

作者:锦竹

上市时间:四月

类型:都市言情

关键词:暖爱经典告白三部曲之执着篇

宋安辰和叶一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地长大,小心翼翼地喜欢彼此。而因为家庭变故,一生突然间不告而别,好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他的身边。

六年后,叶一生成为了一名小护士,医院的肿瘤外科医生宋安辰,宋安辰对当年一生的不告而别无法释怀,故意装作不在意,但是喜欢这种东西,即使捂住嘴巴不说,还是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当两个人误会解除,原来暗生的情愫早已经深深地延伸至彼此最心底。

肿瘤外科医生宋安辰×单纯小护士叶一生

六年前,她因家庭变故,离开了家,也离开了隐忍爱他的宋安辰。

六年后,他用一个吻,向她索取问路费,她无处可逃。

暗恋你,这是唯一让我变得卑微的原因。

《如若有你,一生何求》试读文段:

叶一生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城市,那是生她养她给她留下许多回忆的南方城市。她在外地逗留了六年,本硕连读中医药,在医学界极冷的一门学术。要不是高中发生的那件事,以她的成绩,本不该只能报冷门,更不会远赴北方,与家南辕北辙。

她一下飞机,便直奔A市的第四监区。如果不是父亲出狱,她定当不会再回到这座城市。她打的到了第四监区,四处张望,也未见到一个人出来。她抬起手看了看手表,此时才早晨七点左右,想必不会那么早。

她放下手中的行李,坐在监区门口,翘首企盼着。父亲原本是政府官员,贪污被抓,判了六年徒刑,那年她正好高三,现在回想起来,不禁感慨万千,那年父亲被抓,母亲受不了打击生病去世,而她又是怎么熬过来的?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

“叶一生!”背后突然有人唤她。这声音……

她立即僵硬起来,背后传来关车门的声音,还有踏实的踏步声。她眼一闭,万万想不到,刚一来故居便遇上了她最不想遇见的故人。

她转身而笑:“好久不见,宋安辰!”

六年时光荏苒,儿时的他有一双干净通透的眼眸,还有连女人都羡慕的白皙皮肤,父亲总是笑他长得比女孩都好看。可不是,从幼稚园到高中,他那张祸水脸总让他烦不胜烦,情书满天飞,校草冠名一顶就是毕业。

眼前这个男人依旧拥有令人羡慕的好皮肤,样子依旧清秀不已,书生气息满身。

宋安辰对她笑了笑,帮她拿起行李,对她道:“伯父今天早晨五点多就释放了,现在在我父亲家,我是来接你的。我想你懂,谁也不知道你的手机号。”

一生愣怔一下,随后道:“谢谢。”

宋安辰对她一笑,提着她的行李往后备箱里放。一生瞄了一眼车子,居然是宾利?她自嘲地笑了笑,跟着上了车。他这个竹马,早与她处在两个世界。她会为了便宜五毛钱的鸡蛋去排长达一个小时的队;她从来不去高档店里买衣服,穿的也只是地摊货;六年来的学费也是自己辛苦打工挣来的钱。一身的寒碜坐在宾利车上,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我听说伯父今天早晨五点被放出来,便来接他。我没想到你会回来。”宋安辰一边开车,一边对她道,目光一直盯着前方。

一生略显尴尬地捋着额前的刘海:“爸爸出狱,我怎会不来?”她干笑两下。

宋安辰不再接话,目光一直盯着前方,看似开车极其认真的样子。当开到一盏红灯下,他停了车,从一旁小匣子里抽出一支烟,点燃抽了起来。他打开车窗,对着车窗外吐纳,英挺的侧脸看上去极其优雅而忧郁。

他学会了抽烟?一生有些惊讶。当年读书那会儿,班里有人开始学会抽烟,一生那时觉得会抽烟的男人很酷,宋安辰却不胜反感说:“吸烟有害健康,他们这是在慢性自杀,懂得健康长寿,就不该抽烟。”而一向懂得健康长寿的宋安辰如今却也抽起烟来。

一缕烟飘入一生的鼻子里,她忍不住咳嗽几声,面对车外的宋安辰掐灭了烟头,转头看向她:“不好意思。”

此时红灯倒计时,宋安辰开始启动车子。

车上又开始了凝固般的安静,一生想缓解一下气氛,对宋安辰道:“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

宋安辰握住方向盘的手明显颤了一颤:“医院实习。”

一生愣怔一下:“你考A医大了?”

“嗯。”宋安辰微微点头。一生顿时说不出话来,讪讪歪头看向别处,开始心不在焉。要不是高三那年发生那么多事,她这个从小认准A医大的人定会义无反顾地填报那所学校。虽然她当年的成绩也能上A医大,但她还是逃避地选择了北方。

宋安辰的父亲宋正与一生的父亲叶天明是战友,一起分配到这个城市扎根,宋安辰的父亲当年是土地局局长,一生的父亲为国税局局长,两人一直是同起同步,两家的关系也一直如同一家。直到发生了贪污案,一生的父亲被抓,两家才断了联系。

宋安辰家境富裕,不是他父亲带给他的,而是他的母亲。他母亲与他父亲离异以后跟了老外,相当有钱又大方的法国男人。他父母离异之时,宋安辰刚上高一,本是要跟他母亲走,可一切出国手续办好后,他又变卦了。谁也不知这孩子心里在想什么。

可偏偏一生知道。是她一直抓着宋安辰的手,叫他别走,求他留下来。宋安辰最见不得女生哭,不甚情愿地留了下来。

一生现在回想,总是感慨一些物是人非。彼时的他们,真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车停了下来,宋安辰侧身对一生道:“你先站在这等我,我把车停到车库里。”

一生点点头,下车看着他把车开走。她抬眼望去,依旧是这个老宅子,虽然硬件设施已翻修加新,只是这楼,还是当年那模样。

宋安辰走了过来,经过她身边:“走吧。”说罢自己便先行一步。

一生抿了抿嘴,苦笑跟了上去。上了三楼,一生不禁看了看对面的那扇门,那是她曾经的家。宋安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房子一直空着。”

“啊?还没卖出去?”

“不知道。”宋安辰拿出钥匙开了门。

门一开,在客厅里聊天的两个中年男人纷纷顿住,望向门口。宋安辰探出头望向里面,笑道:“爸爸,伯父。”

叶天明微笑点头,目光看向宋安辰的身后,不禁愣了愣。一生从宋安辰身后走上前,微笑点头:“爸,伯父。”

“啊,一生!”宋正甚是喜悦,招招手,“来来,都六年没见到你了。”

一生走到宋正面前,宋正左右端详,转头对叶天明道:“我记得一生比安辰大三个月吧。”

“可不是,一生那会儿不常常以此为由欺诈安辰吗?”叶天明也乐呵呵起来。

“哎呀,两人都二十五,可我那小子看起来比一生大多了。”

“男生成熟些好。”

两位大人又天方夜谭,不知所云了。叶一生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宋安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注意力全集中在自己手中的手机上。

她只好怏怏然坐在一旁,相当白痴地干坐着。

时钟嘀嗒响着,从早上八点半一直熬到了中午十二点,两位大人才纷纷站了起来,叶一生重重呼出一口气,总算是完了。

“老叶,饿了吧,我们去喝几杯,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说呢。”

叶天明笑道:“不行啊,女儿在这等着呢。”

“哎呀,一生跟安辰肯定也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别打扰年轻人啦,走啦走。”宋正说着便拉起叶天明出去,叶天明无计可施,只好转头对一生道:“你在这等我。”

“好。”一生勉强让自己牵出一抹微笑。待两人走后,一生颓败地耷拉肩膀,捏了捏额头,一副疲惫的样子。她目光转向宋安辰,一脸笑眯眯:“宋弟弟,不知这里有什么吃的没?”

宋安辰把目光从手机上移开,看向叶一生,霍地站了起来,走进厨房。一生转头看向他清癯的身影,恍恍惚惚。他把打包好的炒年糕倒在碗里,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烧了些水,泡了一碗紫菜汤端了过来,“丢”在她面前,而后大剌剌地坐下,又开始摆弄自己的手机。

一生虽是好奇他的手指一直按个不停到底是在干什么,但她还是憋住,独自吃起她心心念念的炒年糕。

“你在这有地方住吗?”宋安辰突然问道。

一生眨巴一下眼,放下筷子,笑道:“来这之前在网上看了下房子租金价格,没找到合适的,不过找到一家合适的小旅馆,先带父亲在那暂住几天,再去找找合适的房子。”

宋安辰蹙眉:“手机号?”

“啊?我手机号是大学那边的,可是长途加漫游,我在这边的号过几天买。”

他直接把他的手机丢给她:“输进去。”

“可是长途加漫游……”一分钟七毛钱,她可承受不起,她身上的几千元是留着工作之前的活命钱,可不是用来这么挥霍的。

“我帮你交话费。”

一生眼睛亮了亮,有钱人就当慷慨解救下贫穷故人。

“不过我只交我所该支付的。”

“……”

宋安辰从不会让自己吃亏,一直都未变。还好,那件事,只有天知,地知,她知,还有林若涵知。

在一生的世界里,她最不想提及的便是林若涵。这个女人好似是她命中注定的劫数,自她出现后,她一切的美好皆毁灭殆尽。

林若涵出现之始,是一生刚上高二的时候。林若涵是插班生,一个一进他们班便成为班花的气质公主。她天生的乌黑长发,好似黑色绸缎垂下,白里透红的皮肤,显得分外公主气质,最诱人的便是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分外漂亮。

那时一生坐在宋安辰旁边,她用胳膊杵了杵他的手臂问:“觉得她漂亮吗?”

宋安辰当时在做数学题,他被一生干扰了,只好抬头看看插班生,一看顿时大惊失色,那种神情好似见了鬼一样。一生煞是纳闷,用胳膊再杵了一杵。

宋安辰道:“很漂亮。”

该不是太过漂亮,以为见到鬼了?一生这么想着,心里就不痛快了。

林若涵在台上大方地介绍,她是从首都归故乡的,擅长的是跳舞,上过电视获过奖,还会弹钢琴。一生越听她的介绍,就越闷闷的。这是出于女生天生具有的嫉妒,她什么也不会,除了爱吃,就是吃。学过几年画画,但也是东不成西不就,不像林若涵一样,钢琴过了六级,跳舞获了奖。

在那时,他们的城市还没被开发,从首都来的人本来就充满新鲜感,再加上又是多才多艺的美女,更是成了焦点。老师分配她坐在一生的后面,她个子高,足足比一生高半个头。

林若涵的同桌是个长满青春痘的书呆子,虽欣赏林若涵的传奇经历,但他一门心思花在书本上,并无任何反应。倒是环绕她周围的男女同学都会兴奋地与她套近乎,而林若涵也一一友好回应。

瞧,又友善又有才又有貌还有来头的美女,这是何其大的压力啊。本也不关一生的事,可这林若涵偏偏要勾搭她的竹马宋安辰,这让一生很纠结。

他们的第一句听起来也好似熟悉万分,她戳了戳宋安辰的背说:“安辰哥,晚上骑车送我回家好不好?”

宋安辰立即铁青了脸,他转脸看向林若涵:“说了,别叫我哥。”

林若涵只是吐吐舌头,一脸可爱的笑。一直不敢回头的一生,只能透着余光看到宋安辰的表情,不耐烦。为此她高兴了整整几节课。

原本的二人世界,倏然多出了第三人。这个叫宋安辰哥哥的公主,晚自习放学回家,便死缠烂打地跟着宋安辰到车棚,耍赖一般硬要坐在宋安辰的车上。

一生站在一旁,发现自己倒显得像电灯泡一样。看着别扭的宋安辰最后妥协,一生心里很不爽地骑着自己的脚踏车跟在他们后面。

一脸开心坐在宋安辰车后的林若涵却自来熟地对一生招手,唤道:“一生姐,快点跟上哦。”

在一生看来,她跟她压根就不熟,这么热情地打招呼,倒显得耀武扬威了。她扁着嘴,不大情愿地跟在他们后面。待到了岔路口处,宋安辰的车子停了下来,他转头对一生道:“一生,陪我送送若涵。”

若涵,叫得好亲热呢!一生送了他一记白眼:“我才没闲工夫当电灯泡呢。”说罢,自己就先骑车往回家的路走。她不敢回头,只是疯狂地骑回家。

两家搬到凤山小区是高一那会儿,依旧是做对面邻居。一生其实不爱回家,因为家再也不像个家了。她妈得了胃癌,医院治疗,爸爸工作忙还要照顾妈妈,一生又在上学,所以家里就一生一人在。

她回到家,独自坐在沙发上,有些迷茫地抱住双膝。她无神对地望着空旷的家,从从前的幸福公主变成了落难公主,而且还是遭到王子抛弃的公主。一生顿感难受,埋头就哭了起来。

也不知哭了多久,总之她是睡着了之后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她走过去打开门,见到宋安辰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外对她傻笑。

一生一见到他就生气,手一挥,想关上门,却被宋安辰强制堵上了。一生道:“你想干吗?”

宋安辰喘着气道:“你生什么气?”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生气了?我只是困了,不想跟你多说废话。”

宋安辰一脸无奈,耷拉着脸道:“我坦白从宽,那个林若涵将来会成为我妹妹。”

一生嘟着嘴睥睨地看着宋安辰,宋安辰接着道:“意思就是我爸爸和她妈妈好上了。”

“啊?”一生震惊了,宋叔叔什么时候有第二春了?

宋安辰重重吐了一口气:“还真不知你这么小气。”他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下不生气了吧?”

一生吧唧下嘴,自然是想生气也没有理由生气了。她转身坐回沙发上,抬眼望着宋安辰:“我说你作业写完没?”她自知理亏,只好找其他话题。

宋安辰走过来,从书包里拿出作业本丢给她:“就你这样的学习态度,还能考医生?”

一生斜睨一眼,乐颠颠地拿起宋安辰的作业本膜拜。宋安辰有一手好字,作业正确率也很高,抄他的作业是相当不错的选择。一生其实很后悔自己选理科,她对数理化简直是白痴,可为了考医学院,她只有拼了。

“喂,宋安辰!我决定以后中午不回家吃饭了,我要在学校好好学习。”

宋安辰笑道:“好啊,我陪你。”

宋安辰是个相当称职的竹马。她不回家,他便陪她。两人中午在自习室里学习,上课在教室里学习,同进同出,又回到了从前。

坐在一生身后的林若涵蛰伏了一阵子,再也不找宋安辰了,也不知是有自知之明还是被宋安辰警告了,每次她只能欲言又止默默地看着他们出双入对。

直到数学的第一次测试……

人人都以为林若涵是个才女,可惜实际上对于数理化极其白痴,白痴得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她数学才考了十七分,物理二十九分,化学三十六分,全是班上倒数第一。

老师语重心长地找林若涵谈话,谈话结果却是班级组织一个互助小组,成绩好的去辅导成绩差的同学,也不知是谁出的主意,采用极端交叉法,最好的辅导最差的,第二辅导倒数第二,如此衔接十位。因此,作为第一的宋安辰就得辅导倒数第一的林若涵。

一生在班里排倒数第五,与第五的禾晋成为一组。

自此,两人很少再走在一起,就连位置也为了方便互助换了,可以说一天的交集只有晚自习放学回家。两人从车棚里推车出来,步行于校园。一生一直不说话,宋安辰实在扛不住了,问道:“你最近学习怎么样?禾晋他讲习题蛮好的。”

“嗯。”一生点头,心不在焉。

宋安辰见她这模样,试探地歪着头,哄着她道:“又有什么不开心吗?”

一生本来一直无意识地走,被眼前一张突然横生而来的脸吓了一跳,退缩一步:“宋安辰,你干什么?”

“见你不开心,询问原因。”

一生能开心起来?每天看着两人交头接耳地在说说笑笑,原本属于自己的待遇全被那个她十分嫉妒的女人占了,她实在气不过。

她囔了一声:“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见色忘义,见到漂亮的就往上贴!”她这语气很冲,直接让宋安辰干愣了。宋安辰不说话,跳上了自行车,扬长而去,丢下一句话:“叶一生,你不可理喻。”

她是不可理喻,因为她发了疯地嫉妒。

那次不算大吵,可两人谁也没低头。原本中餐一起吃的,也因冷战告吹,宋安辰跟林若涵一起吃饭,后来晚自习也一起回家。

而一生也不甘示弱,故意与禾晋亲近,无视宋安辰偶尔走来时的横眉竖眼。

禾晋也在一旁帮腔:“两个人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一生立即掐住禾晋的手臂。禾晋哭丧着脸,他习惯了。一生一不开心就掐他的手臂,他习以为常了。宋安辰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眼神里有说不出的幽深。

一生自以为失去最好的朋友了,孑然一身独行几日后,好心肠的禾晋就作为护花使者护送一生回去。每次两人到车棚取车,就见到乖巧站在车棚门外的林若涵,还有面带微笑的宋安辰。

一生与宋安辰从来是目不斜视,完全当对方是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他们的关系始终站在云的彼端,中间隔着整条银河。

两人关系好转是一生的爸爸叶天明去宋安辰家里喝酒。一生回家见到爸爸留下的字条不甚情愿地去敲宋安辰家的门。开门的是宋安辰,他好似料到一生的来意,侧着身,让出道,让她进去。

一生一进去,就见到她爸爸在喝酒。叶天明见到女儿来了,高兴地招她过来,递给她一个盒子,一生奇怪地望着叶天明。叶天明笑呵呵地道:“单位发的手机,最新款的,听说可以拍照。老宋把手机送给儿子,那我把手机送给女儿。”

一生打开盒子一看,是最近被杂志夸得天花乱坠的高清拍摄手机。她向爸爸道了声谢谢,突然手机响了。她吃惊地看了看手机来电,居然显示上写的是宋安辰。

叶天明瞄了一眼手机哈哈笑了起来:“安辰叫你呢。”

她狐疑地接了电话,那头传来宋安辰低沉的声音:“来我房间。”

一生这才发现客厅里没有宋安辰的踪影了。她迟疑地敲门进去,只见宋安辰端坐在床上傻呵呵地对她笑。也就是这么一笑,两人和好了……

两人有了手机以后,常常无聊地发短信玩,一来一回,倒是不亦乐乎,有时甚至一句“喂”回一句“嗯”。这就是有钱时候的浪费。

第二次测试,破天荒的,宋安辰数理化成绩统一七十分,与以前几乎满分的差距颇大,引起老师的重视,而被辅导了近一个月的林若涵依旧是倒数第一。帮助别人不成还退步成这样,老师一着急就把这个方案撤了。一生问过他,是不是故意考差的?要知道她无法相信他会考这么差。

宋安辰笑而不答。

两人关系又好了起来,只是好得不长,两人中已经有了林若涵,怎么也撇不掉了,因为林若涵的妈妈嫁给了宋安辰的爸爸,所以宋安辰不会撇下妹妹不管不顾的。

林若涵搬到了宋安辰家,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以后的每次出行,总是三人。禾晋曾经笑说,一生是电灯泡。而一生也越来越感到群众的目光在述说她是个电灯泡。

她没有林若涵漂亮,走到大街上,她总会挤在一旁。骑自行车,她总是跟在后面默默看着前方一辆车上亲密的两人。她感觉自己显得如此多余。

后来,她上学开始比他们提前一步走,吃饭也快一步,放学也一样,她不想这样继续下去。

“一生,你最近怎么了?”宋安辰发短信给她。

她没回,无论后来多少条短信,她始终没回半个字。

一生带着父亲住进了一间小旅馆。两人分别收拾了一下,一生拿起衣物给父亲道:“爸爸,你去洗个澡吧!”

叶天明握住一生的手,语重心长地道:“我叫你宋叔叔帮我把原来的房子买回来,至于钱方面,首期先欠着你宋叔叔的,以后的我们父女一起还,你说怎么样?”

一生缩回手,转身忙活床铺:“爸爸,你觉得还有必要待在这座城市吗?”

“当然有必要,这里虽然是一座小城,发展不大,但毕竟是我与你母亲相识相爱,生下一生的地方。要不是我一时糊涂,也不会……”叶天明思及贪污以后的家破人亡,重重叹口气,头压得很低。

一生走上前:“以前的事,就不要想了,女儿这六年不孝,一直没去看你。我一直在埋怨你,可后来我想通了,爸爸也是为了妈妈的病。”

“嗨!”叶天明想到他那荒唐的错事,不禁莞尔,“一生啊,你是不是不想待在这?”

“嗯,不想。”这里有太多残酷的回忆,她无法做到心平气和,“要是爸爸想待在这里的话,就待在这吧,我去B市,那是副省级市,比这地级市好找工作,而且离这也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你在那无依无靠,能行吗?”叶天明有着一丝担忧。

一生报以安慰地道:“我那有个师兄,很照顾我的。他帮我打通了关系,让医院实习,要是干得好可以转正。”

叶天明放下心来,拍拍一生的手,曾经娇贵而白嫩的小手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一阵心酸:“踏实地干,莫要像父亲这模样。”

“放心好了。”一生把脸埋在叶天明的背上,微微闭上眼,她的未来,实在太迷茫了,她看不到彼端,只能盲目地有着一个信念。

只要活着,就好。

《让我爱你,永远为期》

作者:锦竹

上市时间:四月

类型:都市言情

关键词:暖爱经典告白三部曲之守候篇

五年前一场事故,让沈浅忘记了二十一岁前所有的事。如今成为兽医的她,带着养的狗不顾母亲反对去了邻市总部上班。原想寻找亲生父亲,却因自己的狗让一只叫“浅浅”的狗怀了孕,意外结识传说中曾经风光一时的飞行队队长尤然。这个双目意外失明却拒绝治疗的俊美男子,亲切地唤她浅浅,并以他的狗怀孕为由,让作为导盲犬的监护人沈浅住进他家,命运复制一般被重新拉开。突然选择复明的尤然,对沈浅体贴入微。沈浅的记忆也开始苏醒,原来那段遗失的记忆里,有个深爱的少年和一场绝望的分离。我们是不是有过故事?是的,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让我爱你,永远为期》试读文段:

沈浅是个失去记忆的女人。她二十一岁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刚在病床上醒来的时候,就有一个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她没了记忆,女人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以后的记忆里,她与她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加上还要反复治疗身体,经济已经是捉襟见肘。沈浅醒来以后,为了重新回到校园,疗养了几个月后就拾起了课本。在培训学校认真补习了几个月后,终于考上了这个陌生小城的一所高校。

沈浅的年龄其实很大了,她昏迷前的记忆,停留在自己的二十一岁。

她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伤心地说是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下去导致的。沈浅就信了。沈浅问起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耐心地跟她讲些琐事,但是家里却没有一张以前的照片,能让她寄物思忆。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因为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七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七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只是自己的右耳却只有在耳垂中部老实巴交地打了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过得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

沈浅将来会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地说她悲剧,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选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没达到要求,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

经过几年的认真学习,沈浅算是有些能力了。于是出师,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兽医,主要工作是给动物接生。

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大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不是纯种的牧羊犬。

要知道牧羊犬虽然很贵,但是非纯种的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满足人的口腹之欲。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狗狗,还很有爱地给它取名“混血儿”。

混血儿虽然小,但很懂得讨好主人,总是温温顺顺地蹭在沈浅的脚下,匍匐着。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李美丽年前就结婚了,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让狗陪你一时,但你也不能指望它陪得了你一辈子啊,你还是得找个男人成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令人心酸的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在英语补习班认识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

高长丰是特警,特殊行动时负责拿枪狙击危险罪犯。

医院工作了两年,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手短缺,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名单之中。李美丽自然是高兴,因为高长丰的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这样一来,两人相聚的时间肯定会比以前多。在沈浅拥有的五年记忆里,她从来没离开过这个地方。这里只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沈浅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母亲的断然拒绝。

在沈浅的印象中,她妈妈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对这件事情的强烈反差,倒使沈浅深埋很久的好奇心被挖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看到妈妈眼神中的游离,她更加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记忆肯定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找,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略有吃惊,看着母亲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见她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况且,你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她的记忆果然和邻市有关。沈浅愣怔地看向她妈妈,只见她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一丝不苟地对着镜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她妈妈,她妈妈说:“这是你父亲,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她们要在这里?

“因为你父亲是个军人,军人不允许犯错,”沈母笑道,“他不知道你的存在,而且,现在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

沈浅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自己的母亲,那女人顿时脱下了伪装多年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沈浅不知道在她二十一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知道一定是痛苦的事情,至少会让母亲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脆弱的母亲,说:“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沈浅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的男人,能让她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她长大,用一生去付出?

所以,她给母亲留了纸条,跟着李美丽去了邻市,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纸条上,就简单几个信息:“我去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我说浅浅,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狗干什么啊!”李美丽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到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她想吐血。

沈浅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在混血儿的嘴里,混血儿张着嘴“咔咔”地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李美丽看这狗一直不爽,见它这么享受,更是吹胡子瞪眼:“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混血儿貌似能听懂,它似乎因为这句话给卡住了,一直干呕甩头,尖尖的耳朵抖啊抖,头晃荡几下,那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跃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瞠目结舌,一下子不吭声了。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还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头而动,甩在脑门后面,李美丽毫不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沈浅不说话,装可怜地看着李美丽。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沈浅就知道装无辜,她也没辙了。李美丽说:“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去我新房睡了。”

“好……”沈浅还是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她后脑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会有何反应,想必是直接开车把她俩撞死吧。

一到宿舍,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四处张望也找不到混血儿能暂住的地方。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不准养狗。”

混血儿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沈浅见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扁扁嘴,扯着混血儿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电话那头李美丽接了“喂?”

“美丽,求你帮个忙。”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选择。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她很清楚李美丽不喜混血儿,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也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想被我揍两拳?”李美丽当即咆哮起来,对于沈浅这样欺负人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蜜一向是有求必应,果然李美丽立马软下话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沈浅挂上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姿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乌溜溜又水灵的大眼看着沈浅,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沈浅顿时慌了神,在四周到处找,却在附近的公园里见她的混血儿正在和一只非常漂亮,看起来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是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瞧那毛,理得多顺。沈浅都有摸摸的冲动了。

混血儿似乎也感受到沈浅的目光,在玩耍的空闲朝沈浅这个方向看过来,在看到她后尾巴忽而大大地摇摆起来,撒丫子朝沈浅飞奔过来。极品拉布拉多犬也跟着跑了过来。

沈浅蹲下来抚摸混血儿,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用鼻子拱了拱,谄媚地看向沈浅。沈浅这才发现这只拉布拉多犬是只母的,这么说来是向“伯母”献殷勤了?沈浅另一只手刚准备去抚摸,却看到它脖子上闪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子。

一看那名字,沈浅差一点吐血:浅浅……

她的小名竟然与它的名字一样。

“快看,这不是尤司令家的浅浅吗?”一路人走过他们身边,指着拉布拉多犬说,顺便用古怪的眼神看向沈浅,好似她会拐卖这只狗。

路人走了一会儿,沈浅到门口的早餐车处买了三个肉包子,身后跟着两只比较有高度的大狗。沈浅一转身,就给两只狗各丢了一个包子,自己也留了一个。

沈浅的混血儿一口接住那只包子,狼吞虎咽。那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则是嗅了嗅,把包子叼到混血儿嘴边,一副谦让的端庄样。混血儿毫不客气地又是一口,一只非常享受,一只非常淡定。这就是素质的差别啊!

沈浅愣了一下,忽而身后驶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这是沈浅第一次见到,不过她并未好奇,只是身前的拉布拉多犬浅浅一跃身奔跑到那车下面,对着车叫了两声。

然后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拉布拉多犬浅浅就跃身上了车。

沈浅稍稍一睹,见到后座上坐着白色衬衫的男人,他眉宇相当清秀,英挺的鼻梁下有一张微微抿住的薄唇。他脸色极其苍白,即使如此,沈浅也不得不说,他长得真好看,至少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门自动关上,劳斯莱斯幻影也跟着消失了。

沈浅耸耸肩,低头看向混血儿,只见它一边嚼着剩下的包子,一边目送那渐行渐远的豪华轿车。

《凤女谋嫁-黎明篇》

作者:白苏

上市时间:4月中旬

类型:古代言情

关键词:留过的血/淌过的泪/夺子深仇/灭门大恨

成长了的连似月不再把眼光局限在后宅之中,她得到了更广阔的舞台。她帮助家族获取皇室好感,鼓励弟弟外出游学,但总是有人不放过她。

原本安静了一段时间的萧姨娘因为她兄长的归来再起波澜,萧姨娘设计陷害连似月,妄图使她当众出丑,却没想早已被连似月识破,反倒害了自己的女儿。

面对萧姨娘家族的步步紧逼,连似月只能主动出击,在她筹谋的过程中,连似月发现原来九王爷一直在默默的保护她帮助她,这让连似月无所适从的同时也暗暗记在心里。

《凤女谋嫁-黎明篇》试读文段:

晚上,连似月凝神坐在书案前写着什么,青黛往烛火里添了两次灯油。一直到天亮之际,连似月才放下笔。

青黛见她打了呵欠,便上前,道:“大小姐,天都亮了,您去歇歇吧。”

而连似月却像是没有听到青黛的话似的,眉头微皱,喃喃道:“当初董慎给我的方子就是这个,可是为什么总是不踏实?”

“大小姐,您到底在写什么呀?”青黛实在好奇极了。

连似月用手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再伸了个懒腰,道:“我的头好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我去歇息一下。”

说着,她便起身回了闺房睡下,但是睡了不过两个时辰又起了身,继续写,连早膳也只匆匆吃了几口,还开了长长的一串书单,让降香、白薇这些丫鬟去找来了一桌子的医书,一本一本地翻阅过去。

接着,她又让连诀出门给她买了许多药材的配方,一样一样地进行研磨,再混在一起制作,变成一盒药膏。

这样连续废寝忘食了四天,她眉心始终紧皱着。

她紧凝着眉:“气味总有偏差,到底哪里不对劲?可惜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看来,要把董慎找来才行了。”

原来,连似月这几天都在制作一种叫作“肤凝胶”的药膏。

那时候,她为了保护凤千越,奋不顾身挡在他的面前,结果被一头棕熊咬掉了脸上的一块肉,从此在脸上留下了一个丑陋的疤痕。

到后来,她遇到了当时被誉为神医的董慎。她潜心向董慎学习医术,他还专门为她研制出一种叫作肤凝胶的透明状药膏,一天数次涂在疤痕上,那疤痕便渐渐淡去了一些。

但是,她还来不及用完一盒,就被凤千越打入了冷宫,接着便是无尽的折磨,再也没有心思去管这肤凝胶了。

现在细细想来,她脸上的疤经过这么久,已经又粗糙又硬又丑,但是用了不过半盒肤凝胶后便淡去了一些,由此可见,这肤凝胶对疤痕有奇效。

那么,安国公主脸上的刮痕若是涂了肤凝胶,必定也会很快康复,连似月估计这一两日连母会再去安国公主府请罪一次,她势必要在这之前,将肤凝胶制作出来,送去公主府。

董慎,董慎,董慎……

连似月坐在书桌前,默念着这个名字,回想过去,这个时候的董慎大约年过四十,但还未在京都成名——

董慎是淮中人士,那么,就要去淮中寻人了。

然而,正当她准备想办法寻人的时候,绿枝却已经将肤凝胶的配方放到了她的面前。

“这是……”她眼中闪过少有的讶异,什么人,动作竟然比她还快?

“董慎原本说,他从来没有研制过肤凝胶,听都没听过这种东西,后来主子用了点小办法,把他关在药房三天三夜,他就想出来了。大小姐看看,是不是这样。”绿枝说道,董慎现在当然还不知道这肤凝胶了,按照过去的时间轨迹,肤凝胶是八年后的事了。

连似月拿过董慎亲笔写的配方,低头一看,再将自己所写的配方与之进行比较,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配方里是少了两样东西——

一样是鱼骨胶,一样是白獭髓。

她顿时面露欣喜,即刻对青黛吩咐道:“去把这两样东西找来,研磨成最细的粉末,我要再配制一次。”

“是。”青黛见自家小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也跟着轻松了起来,快步出去找她要的东西了。

连似月放下笔墨和配方,意味深长地看着绿枝,道:“我在想,是时候该见见你主子的真面目了,这次你主子又帮了大忙,我总该有些表示。”

其实,她要从绿枝的身上着手调查那个幕后的人并不是什么难事,就说这次寻找董慎的事,来得这么及时,由此可见,这个人对她十分了解。

只是,她没有这么做罢了,因为那个“主子”给她的感觉,还不错,她不急着寻找答案。

“主子说了,等时候到了,他会主动光明正大地找来的,现在大小姐若真要感谢,就好好睡觉,好好用膳,其他的,他什么不要。”

连似月心头一怔,这话里的口气……怎么听着有些耳熟?

这天下午,连似月又根据正确的配方,调配了好几次,气味和色泽全都与印象中一模一样的肤凝胶终于完成了,她便命人找来精致的盒子装上。

解决了这个大问题,她终于松了口气,好好地睡了一觉,从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而第二天一大清早,四九就送来了一筐新鲜的莲蓬,上面还沾着露珠,被摆在院子里,白薇和泰嬷嬷在帮着把莲子摘下来。

“这是哪儿来的?”连似月看到这一筐生机勃勃的东西,十分好奇。

四九忙放下莲蓬站了起来,走到连似月的面前,躬身,道:“前些日子,少爷在去书院的路上,经过一片莲池,看到莲蓬的长势很好。少爷说大小姐爱吃莲子,等莲子长得最好的时候就要摘来给大小姐吃。少爷昨天去问了农夫,说这两天是收莲蓬最好的日子,于是今天天还没亮就拉着奴才去摘莲蓬了。本来少爷要亲自送过来的,但是今天魏先生要检查功课,少爷就让我把莲蓬背回来了。”

连似月望着这些绿油油的莲蓬,因为她平素不如其他姐妹开朗,院子里的丫鬟婆子们也跟着沉默一些,所以,无论是紫云院还是仙荷院,总有些死气沉沉的,现在这一片新鲜欲滴的绿色,倒也让她这里多了几分生机。

看看这几个丫鬟,一个一个剥得很开心的样子。

“大小姐,要尝尝吗?”青黛将几颗剥好的莲子用白色的碟子装好了,送到连似月的面前,这些莲子肉又白又胖的,饱满鲜嫩,拿起来放进嘴里咬一口,便有一股汁水流入口中,果然清甜爽口。

“给老夫人,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那里都送一些过去吧。”她吩咐道。

“是。”

“大小姐。”正在这时候,宋嬷嬷恰好来了。

“嬷嬷来得正巧,正想给祖母送莲子过去。”连似月将手里的碟子递给了青黛,道。

“这些莲子颜色鲜嫩,光泽饱满,看起来真是不错。”宋嬷嬷笑着道。

“是啊,我从未吃过这样清甜可口的莲子……”

“大小姐,奴才过来,是奉老夫人的命令,老夫人说要再跑一趟公主府给公主请罪,她请大小姐一起跟着去。”宋嬷嬷将前来的意图说了。

果然,她完全没有估计错,老夫人要二去公主府请罪。这些天,连延庆和连母都密切地   听到他这句话,与暮呆在原地整整两秒。

  是太过于惊讶亦或感觉自己在梦游,她也不了解:“为什么突然做这样的决定?”

  她问,眼神中都是茫然。

  “过来。”他伸手将她拉过坐在自己的腿上,很亲昵的姿势,手指随意玩弄她已经长大半腰间的发:“怕你到时候肚子太大,变成了丑新娘。”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你为什么会选择我?”

  “那你得问问为什么你肚子里的孩子要选择你?”

“是奉子成婚吗?”她问,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是她需要的婚礼。

可是她开不了口,即使他回答是肯定的答案,她也会装作不在乎,私心下,他希望即便没有爱的婚姻,只要给宝宝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也愿意。

  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的妥协。

  “一半原因。”他说,“我不想骗你,我没想过这么早结婚。”

  他说的是实话,但是也很伤人。

与暮心知他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一个背景。

别说这么成功的男人,即使普通的男人也很少会选择在这么年轻就结婚。

  “那还有一半的原因呢?”

  “男人的责任感。”他嘴角微勾,点点笑意:“总不能让你没名没分的生下他,指不定孩子长大之后会怨我没给她妈妈一个好的归宿。”

他总是这样,冷漠时很气人,温柔时,即便很过分的话听起来都像是安慰人的蜜语甜言。与暮的心里是有委屈和失落的,只要有一小半的原因是他爱自己,她也不会如此难受。

可惜,他都不说。

  “你的表情让我觉得你很自信。”

  “嗯?”

  “好像我一定会答应跟你结婚。”

  他轻笑,摇摇头,“你也可以拒绝,我一开始就说了,只是商量。”

  “可是你第一个理由足以把我打败,谁都不想要当丑新娘,我宁愿在我肚子还不大的时候,当最漂亮的新娘。”她把玩着他的手,努力不让自己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至少他向自己求婚了,至少她不像其他女人一样,只是他暧昧或玩玩的对象,“自有人类开始,女人就要比男人不公平,当了妈妈的女人,再也回不到当初单身时的自由跟美丽。男人就不一样了,年龄越大越有魅力,身边的诱惑更多。”

  “你这是在抱怨上帝不公平?可惜我不是上帝,不能改变你想要的东西。”

  “我只是说说。”她看着他的眼睛,有板有眼地说,“我今天先不能答应你的求婚。因为这个求婚是我看过有史以来最简单的求婚了,什么都没有,连多花你都舍不得。”

  他笑,有些无奈,“对这方面我真不太懂,那么你说说,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你自己想吧,如果我事先知道的话一点惊喜都没有了。”

  “那么我可以先当你答应了?”

  “嗯……”她想了想,点了点头,又摇头,“不行。”

  “为什么?”

  “刚刚宝宝踢了我一下。”

  “嗯?”

  “连他都觉得你的求婚太简单不合格,所以在替他的妈咪抗议自己的不满。”

  傅致一当真低下头,看了眼她依旧平坦的小肚子,道:“这么小的肚子,里面就能藏人了?”

  不知道是不是与暮一个人的感觉,只觉得他询问的表情有些认真,像个不懂这个问题很认真的询问老师的乖学生,不自觉的,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Missdear■鹿小姐杂志

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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