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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路惊险一幕孩子站天窗ldquo

曝光台

这位家长,你可长点心吧!

年2月22日Fmfans

在早高峰时段发来图片,

黑龙江路枣山路地铁站位置,

图中白色车辆鲁B2XXXX,

天窗位置,途中儿童大半截身体,探出车外,

还在车顶不停的扭动,非常危险!

随即将情况反映给青岛交警

目前收到回复

青岛交警已安排李沧交警跟进处理

之前曾有“孩子坐车顶‘兜风’惨遭限高杆削脑袋身亡”的报道

链接:男孩撞限高横杠身亡

年10月28日16时58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开大道由南向北(良山镇往新余市区)方向行驶时,乘车人钟某(13岁)将身体伸到车顶天窗外,当车辆行驶至良山镇八百桥村委里元村路段,通过道路限高横杠时,钟某的身体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钟某当场死亡。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不仅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把身体探出天窗,极有可能会被路边的广告牌或树枝刮伤。当发生追尾事故或紧急刹车时,由于强大的撞击力和紧急制动,孩子因站不稳直接跌落,很可能伤及孩子的脖子和肋骨,还有可能将孩子甩到窗外。"而且许多车型的车窗具有熄火自动闭合功能,万一熄火后,孩子头还在窗外,极易被夹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到车外,不得跳车"。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为此,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孩子的脑袋和身体伸出窗外观赏风景,看似小事,实则却充满危险。家长切勿将车窗作为儿童的观景台,行车中要将儿童固定在车内安装的安全座椅处,观赏风景时,切勿将两侧的玻璃全部落下,由家长坐于儿童一侧,保障其身体部位不探到窗外。若遇到乘客欲把上半身露出窗外,司机一定要加以制止,避免发生意外!

要是遇上了让您

感动的

暖心的

点赞的

气愤的

大事小事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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