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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起火3名租客被烧伤只因拎了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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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

浙江杭州一居民房发生火灾

租客一家三口烧伤,其中孩子才3岁??

8月15日,浙江杭州方家花苑一合租房发生火灾,来自河南的恩恩一家三口受伤严重。

图片来自钱江晚报

如今,恩恩的爷爷告诉记者,恩恩会走了。

恩恩身上缠满了绷带,也许是疼,小女孩一边走一边啜泣。“爸爸情况还好,妈妈不太好。”二伯韩大哥说。目前恩恩的妈妈住在急诊监护室里。

回访火灾现场

空调都被热化了

客厅和厨房被隔成了出租房

冰箱上的闹钟,披着一层灰,指针定格在6时35分。8月15日清晨,住在杭州方家北苑的恩恩一家,睡得正酣。发现家中小厨房火起时,恩恩父母发现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锁住”,顿时慌了神。谁也不知道这一家人当时有多绝望。火灾发生之后,一家三口都受了伤,医院接受治疗。

半个月之后,记者追随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应云昊再次来到这间被火烧过的出租房。

书架上一排小人书还在,但已发黑。应云昊说,这起火灾还是有许多值得大家思考和警示的地方。

可怕:

租客拎着电瓶车到家充电

方家花苑火灾发生之后,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最先发现端倪的,是藏在小厨房右下角柜子内的电瓶以及上方的插座。租客的哥哥也表示,租客在前一天晚上把电动车电瓶带回家充电。

这户约平方米,原本客厅和厨房位置,被隔成了出租房,总共隔出了四间房。每个出租房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一个小型的灶台。

这种设计,在消防人员看来是比较致命的。应云昊分析:“火是从厨房起来之后,住户发现起火的时候,外面的烟已经很大了,加上隔在卧室与厨房的这扇门已经被烤得非常烫,相当于直接堵死了他们的逃生通道。他们还安装了防盗窗,想要跑出去是非常困难的。”

应云昊带着记者查看了下内侧卧室,其实里面并没有太多的过火痕迹,床上有一些零星的焦点,是因为火星引燃了窗帘,后来掉在床上。受高温辐射,卧室内的空调壳已经热化变形,门口处的一个塑料盒子,拉出了长长的丝。

火灾原因查明

房东被刑拘

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是一个安置小区,出租户占了6成以上。虽然有专门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并设置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但由于数量有限,加上一些租客为了图方便,就抱着侥幸心理把电瓶带回家充电。

据消防部门调查:起火房间为该套房屋西南角三号出租房,起火部位为房间南侧的厨房,放置在厨房台盆下方的电动车电瓶过夜充电,在充电时发生故障引发火灾。

8月16日,房东周某某因涉嫌消防事故罪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刑事拘留。

为何租客充电引发的火灾,让房东来买单?

此次起火的房屋,房东私自将餐厅、厨房、卫生间等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并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四件套”,消防器材缺失。

然而早在今年的7月20日,祥符派出所就曾向房东周某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房东周某某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年7月31日前,但是截至到火灾发生当日,房东周某某仍未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此前,也有诸如此类的事件发生,小编也提醒房东们,长点心吧,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是要被拘留的!

案例分享

近日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

这样一起令人惋惜的案件

孙某原本和包括闫某在内的其他几户租户一起租住在陆某夫妇出租的民房中。年11月29日晚,民房突然起火,致孙某全身40%烧伤,并构成四级伤残。孙某认为闫某电瓶车充电是引发火灾的可能因素,房东陆某夫妇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在治疗结束后,将陆某夫妇和闫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三人赔偿各项损失万余元。

房东陆某夫妇认为,房租是其二人生活费用的来源,房子因火灾烧掉了,应该由租房的人赔偿其二人的损失。

闫某则认为,陆某夫妇以其共有的房屋作为租赁物向公众出租并收取租金,符合经营活动的一般特征,因此陆某夫妇应当在合理注意的限度内,保障承租人住宿在该房屋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另外,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本案火灾是由其电瓶车充电引起的,其不是适格的被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火灾原因排除遗留火种的起火因素,但不能排除外来火源和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但各租户均反映,并没有外来火源的相关情况,火灾发生时电线和电瓶车在燃烧,而连接电线的只有闫某正在充电的电瓶车。结合火灾事故认定书中细项勘验,均反映房屋下方烧损重于上方的描述,综合因素说明起火地点更可能接近地面,电瓶车充电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故闫某对于本案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陆某夫妇作为房屋出租方,对案涉房屋以群租的形式出租给他人居住生活,更应该对电线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尽更多的安全防范及注意义务,对租户专门用于电瓶车充电的线路的用电流量应给予充裕用电范围,并定期作相应的用电线路检查,故其对于本案火灾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孙某作为房屋的租户之一,也是案涉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者之一,包括其他租赁户在内对于房屋的居住使用具有安全防范、注意并提醒的审慎义务,故在本案中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经法院审核,孙某因本案火灾事故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万余元。综合各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定闫某承担本案因火灾事故产生损失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孙某64万余元,由房屋出租方陆某夫妇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孙某51万余元,剩余10%的损失由孙某自行承担。

据调查数据显示80%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人员在逃生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而导致伤亡

如何更安全地使用电动车?

①:请勿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

②:请勿在室内和超长时间为电瓶车充电

③: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④:请勿对电瓶车加装电池和改装⑤: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瓶车充电⑥:请勿在电瓶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来源:钱江晚报、浙江消防、合肥消防在线

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编辑:张晓蒙庞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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